主题: [原创]“天虹杯”少儿象棋邀请赛补 充 细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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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表于:2012/12/25 19:58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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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 充 细 则
一、时间调整:
开化县体育局文件开体函[2012]5号上原拟定于2012年12月31日至2013年1月1日,现改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2日。
二、录取名次:
根据各组报名人数,录取名次作以下调整:
1、男子乙组、丙组分别录取前十六名,颁发荣誉证书;
2、幼儿男子乙组和幼儿女子组合并为一个组别,名次分别录取,颁发荣誉证书。(其它组别录取前八名)
三、关于提和:
裁判长有权根据盘面情况确定自然限着的回合数,对竞赛中出现的简明和棋,裁判长可判和,运动员不得拒绝。
四、关于行棋:
1、执行摸子走子、落子无悔的原则;但在对局中,属于明显失手甩落棋子,不按落子处理;
2、走棋后(已离手)出现帅(将)直接对面、主动送吃、没应将,或帅(将)听任对方吃等情况,立即判负;
3、违反行棋规定(如马蹩腿跳出等情况)第一次记犯规一次,第二次判负。
五、名次确定:
按下列顺序:个人积分一对手分一胜局一犯规一后手胜局;
六、赛场纪律:
进入赛场人员必须佩戴规定证件,家长和无关人员比赛期间谢绝入场,运动员进入赛场要保持安静,不得随意离座,对局终了,要举手示意,由裁判员会同双方确认比赛结果,办完手续后及时退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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